【导读】2021年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8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西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得以过去的学历报考;
6.赣州市南康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详见《赣州市南康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中各岗位具体要求。
2.学历条件:
(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此类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3.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一九年一月版,附件2)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12月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2月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12月6日为报名第一天)。
5.其他条件:
报考设有“限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是指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纳入在机关、事业及国企工作单位正式在编管理,且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方可报考。
报考设有“限南康户籍(或生源)报考”条件的岗位,须提供户口簿或高中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南康户籍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为赣州市南康区现辖区管理的人员(不含已划归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管理的凤岗镇,三江乡,太窝乡中边村、洋田村、太窝村、龙潭村、高山村、范塘村,唐江镇章良村、村尾村、横江村和赣州蓉江新区辖区管理的潭口镇,潭东镇户籍人员)。南康生源是指在南康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南康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报考”条件的岗位,还须满足《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所明确的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⑤南康籍(具体认定参见前款“限南康户籍”)。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等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19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南康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
(四)工作经历要求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如“2年以上”指报名时仍在工作岗位,计算到2021年12月6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0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1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从事何专业工作)、劳动合同、聘用单位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