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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6人

2021-12-27  |  来源: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1下半年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6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西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决定组织实施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共59个岗位,招聘人员116名。具体情况详见《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考生报考时,需在报名截止日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体岗位要求见《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2、学历条件:

(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部分岗位采取编制备案制编外招聘,具体政策及待遇请咨询招聘单位。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3、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一九年一月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1月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2022年1月4日为报名第一天)。

5、其他条件:

报考设有“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2019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编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关于“限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是指按规定程序经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其他按省市规定程序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报考此类岗位人员在公示结束后先到聘用单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退还原工作单位,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个人编制情况证明材料、进入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参加工作不满三年则提供近两年年度考核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定向委培生等需提供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进入渠道证明或服务期满的转编证明。

(四)工作经历要求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4日(如“2年以上”指报名时至2022年1月4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0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1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单位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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